林韶原本自身的酒量还行,但是原主因为对醉鬼父亲的厌恶,所以几乎从不碰酒。
只是两罐啤酒肚,林韶便觉得自己的大脑有些乎乎的。
而刘启宗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去结账了,还把林韶的那一份也一起付了,说他请客。
林韶一只手撑着脑袋,另一只手伸起,对着刘启宗竖了一个大拇指。
真不错啊。
喝醉了还能记得付账,还把她那一份也付了,刘启宗真是一个绝世大好人,比傅朝易多了。
但是显然,刘启宗已经醉的不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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