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女友离开了,这段时间心情很是不好。于是,写下此文,算对自己做个交代。
此篇不是文学作品,是我的亲身经历。不过,诸位愿意当文学作品去看,我也无所谓。
之所以发在了这里,是因为很多朋友发来短信催更,我想做个解释。版主要是觉得不适应本版要求,随便挪好了。
就在上个月,北京接连下了两场大雪,铺天盖地的。我记得那几天还很兴奋的,望着白茫茫的一片,还欣喜若狂的约上几个好友守着火锅喝上了几杯。
大雪过后,冷得渗人,正好手头工作不多,便托病耗在家里猫冬。那天闲来无事,便想起了她,突然发现似乎有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,隐隐得便有些不安。
其实,我很少主动打电话给她,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无法确定她是否方便接听。一般是她打来给我,双方约个时间,或者某个餐厅,或者直接到某个酒店。
曾经,她联系我很频繁,那些日子她老公不在国内,几乎隔上两天她便会约我。后来,间隔的慢慢长了,因为她的那个丈夫已经固定的在国内的公司上班,这让她再没有充足的时间,但一星期总会联系我一次,即使不见面也会互相问候一下。这个习惯,一直保存到现在。
可是,那天我感觉到不安,是因为,我几乎有半个月没有得到她的任何消息了,这很奇怪。但道理来说,以我们现在的感情或者基于她对我的了解,即使她厌倦了这种掩掩藏藏的接触,也完全会找个理由说明一下,或者,根本不需要理由,只是对我说,我们分开吧,我一样会轻松地放手。总不会就这么突然的掉头而去,这不是她的性格。
于是,壮了壮胆子,我拨了她的手机。
第一次响了若干声,没人接听。隔了一会,我重又打进去,还是没人接听。
我想,她应该是不方便吧,虽然有些气馁,但好歹手机没关,应该没什么事情。于是心里坦然了一下,打算着明天再打,或者,她看到会回过来。
正想着,电话响了,一看来电显示,正是她。
高兴地摁了接听,还故作俏皮地说了声:「hello!」正打算叫上一声「宝贝儿」,那里面传出来的声音,却让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那是个陌生的男人,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,声音很低沉。
当时我的感觉就是:「坏了,莫非东窗事发了?」我猜,这一定是她那个英国老公。
果不其然,正当我脑子飞快的想着托词的时候,那边主动报了家门,说是她的老公,问我:「是xx的朋友么?」我有心想说打错电话来着,但当时脱口而出的竟承认了。下意识的,我想了解一下状况,如果真的被他发现了,我觉得我不应该退缩,起码,不能都让她一人承担。
但他接下来的话,更让我吃惊,直接将我打进了地狱。
他说:「她走了。」我傻呵呵的还在问:「她去哪了?」他说:「她去了天堂。」他的话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在开玩笑,心说,老外还真是幽默,不是很熟也敢开玩笑。我记得我当时还打趣的说,去了天堂她也应该给朋友电话啊。
他似乎听出了我的调侃,又重申了一遍,很郑重其事的说:「她走了!她离世了!」我终于反应了过来,张着口半天没说话,过了好久,我问:「真的?」他说:「真的!前些日子出了车祸,那天下了大雪,她的车在郊区翻进了山沟。」我还是不敢相信,活生生的人怎么就说没就没了?我颤抖着追问,他仔细的说了缘由。
他说,她的妹妹来了北京,她们一起出去玩,遇到雪的那天本来应该不回来的,但估计是觉得雪天开车很是浪漫,便义无反顾的上路了,结果因为路滑能见度不好等原因出了事,一车四人无一生还。
她的妹妹我见过照片,一个还算不错的阳光女孩,可惜了。
放下电话,我呆呆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。脑子里一片空白,就是觉得冷,渗入骨髓的冷。
好几天过去了,我扔浑浑噩噩的,我还是不信,她怎么就这么没了!
就算现在,距离我知道噩耗已经过去将近10天了,我还是不信。我觉得,那或许是个恶毒的玩笑?我真的希望是个玩笑,即使这个玩笑让我很痛。
认识她很老套,还是在网上。
曾经有一段时间,开了间服装店,卖一些外贸的服装。因为工作的缘故,认识了一些做外贸工厂的朋友,见他们那里有很多尾单的衣服,款式做工都很不错的,便拿过来卖卖看。卖的还不错,或多或少的赚了一些钱。她就是那段时间认识的。
那些日子常常去易趣批发,不知是谁介绍了我,她便找了过来。在sn上加我的时候,我以为还是那些进货的,但聊了几句她说希望我帮忙。
她说她刚刚回国,想在北京开个店,卖一些国外的家居用品,她还给我看了一些图片,都是一些很新颖的设计感很强的东东,很潮流的感觉。她问我这些在北京做可以么?因为不是很懂,我也不敢乱说,但凭直觉我认为应该不错,因为我
很喜欢。于是,很不负责任的鼓励了她几句。
过了几天,她又来找我。说她决定开店了,但是因为对北京的不熟悉,她问我,可不可以帮她参谋一下。我说,当然可以。
就这样,我们约了个时间,她说,希望我可以陪她先到处转转,看看哪里适合。
当时我还挺奇怪:「这个人简单得很,也不了解我就张口说要帮忙,竟然还要见面。她就不怕我是个坏蛋?不过,我还是答应了。」见面的那天风和日丽,我们约在了一个熙熙攘攘的闹市。
她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,我还在左顾右盼的张望,眼睛盯着走过我身边的每一个姑娘,希望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冷不丁地跳过来,说我就是谁谁谁,挺戏剧性的那样儿。当时我就是觉得她的年龄应该不大,心无城府的样子,因为说话的声音很嫩,听起来像个年轻的女孩。
但收起电话后,看到就站在我身后的她,说实话,有些稍稍的失望。
年龄看起来不是很老,但绝对和女孩靠不上边儿。以我的经验,应该过了三十。打扮谈不上时尚,中规中矩的一身很休闲的衣服,好在表情恬静淡然,使她看上去显得有些不同的气质,一看就是在国外待过的那种人。
长得不算漂亮,只能说还可以,结合了自身的气质便出落得和芸芸众生有了些微的区别。还有,这女人皮肤很白很细,骨架小小的,我断定,一定不是北方人。对了,长得很像常常在锵锵三人行做嘉宾的那个郑沛芳,不过眼睛比那女人小一点。
其实,和那些同龄的女人比起来,她应该算中上,保养得也很好。之所以我有些失望,我估计还是先入为主了。一直的觉得是个小女孩,冷不丁出现了个熟女,落差太大。
那天,我开车带她走了好多地方,中午她请我吃了饭,一来二去,聊成了朋友。
果然,她自幼生活在江浙一带,大学毕业便去了国外留学,认识了她现在的老公,一个年长她十几岁的英国人。因为老公的工作原因,他们双双到了北京。
也许不想过百无聊赖的生活,她突发奇想的要开个店,不为赚钱,就是为了打发日子。
我那天开玩笑的说,打发日子有很多种方法,为什么想到要开店?在北京,这么打发日子成本会很高。她很是无所谓,淡淡的说不想这么无所事事的被人供养。
当然,既然成为了朋友,我还是劝她先不着急开店,提议说,不如先做个网店,没什么成本还可以有事情做,一举两得。
她觉得我说的有道理,答应再好好的想想。
那天分手后,好长时间都没有任何联系。慢慢的我几乎把她忘了,有时候偶尔想起来,也只是把这个女人当过了一个过客,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没泛起一丝的波澜。
大概过了有半年,有一天,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。
声音还是那么嫩,懒懒的。我就是觉得熟悉,但怎么也想不起是谁。她还让我猜,那天正好很忙,猜了几个都没对,于是变得有些不耐烦。她在那边呵呵的笑,一笑,我猛地想起了她。她的笑很特别,仅仅是「呵呵」两下,然后突然就刹车了,让人觉得似乎总是差那么一点儿,上不来下不去的。好听一点,叫意犹未尽,说得不好听一些,其实挺急人。那感觉不好形容。
总之,那天我终于地说出了她的名字,她很满意,说我还没忘了她。然后,我们浅尝即止地聊了几句,要挂线的时候,她说:「出来坐坐吧。」我说:「ok。」这一次,约在了后海,一个静悄悄的酒吧。
她说她喜欢后海这里的感觉,尤其在冬日的下午,暖暖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,打在厚厚软软的沙发上,周围静悄悄的,古老沧桑的屋子静谧和谐,让人没来由得深陷其中。说这话的时候,她一脸的沉醉,特小资。
我倒没这么阳春白雪,唯一觉得比三里屯好的地方,就是这里真的不是那么乱,可以沉下心来好好的聊天。
刚刚见到她的时候有些拘谨,当初萍水相逢后建立的一点点熟识被这大半年的时间消磨殆尽。她还好,仍像个多年未见的老友般热情从容。我被她这样的情绪所感染,慢慢的也轻松了下来。
那天聊得很愉快,两个人争着抢着说自己的事情,从学生时代到婚后生活,她说她不再想开店了,当初一时的头脑发热,现在想想却很幼稚。她还说,她也很感激当初的那个拍脑门想法,起码,让她认识了我。她说我不是那种帅帅的男人,但是,相处起来,让她舒服。
不知道是不是客气,但当时我听了还真挺受用。
那天她的打扮和举止多了些风情,不再是随心所欲的那种平淡,有了些小小的修饰,这让她看起来多了份味道。有时候举手投足中一个小小的动作和神情,竟让我有些怦然心动。我那时还没想着要和她发展成不正常的男女关系,但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做朋友,也实在是一件乐事。
唯一不适的是她让我隐隐得有些自卑。这个女人竟有充足的学识,五花八门无所不知,谈吐间隔三差五的就说上几个让我觉得高深莫测的词汇。每每这时
,我总是做出一副倾听的样子,恰如其分的点头,好像很理解。
这一次聊到了很晚,分手的时候仍然没有送她回家。她开车来的,一辆红红的> 她在北京没什么朋友,以后的日子里,每每无聊的时候就会打个电话给我,不咸不淡的聊上几句,或者约个地方吃个饭。有一次,她特意叮嘱我不要开车,她说她想喝酒。那天我才知道她的酒量,我这样的,能干掉我三个。看来,扛洋枪的女人就是不一样,喝酒都是国际水准。
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大半年,我们如君子之交,淡淡的你来我往。直到05年的那个春天。
那个春天依旧是瞬间即逝,几乎没有过度便每天都热浪滚滚的了。那些日子她也很是轻闲,老公经常地国内国外的飞,一个月几乎没在北京几天。她常常悻悻的说自己的那个家就是个酒店,好处是不要钱还有免费的小姐提供。我哈哈的笑,说我做梦都想有这种美事儿,即使酒店收点钱也没关系,主要是免费小姐。
我看着她白白净净的脸说:「你这样的,倒贴也行啊。」她狠狠的白了我一眼,嘴唇扇动,低低的骂了我一句,靠。我呵呵的又笑,相当的恬不知耻。
那天我们又喝了点酒,因为要开车,不多。
临走的时候,我照例说了些分手的客气话,然后去找自己车子,还没挪步,她在身后气急败坏的说:「你这人怎么一点风度都没有呢?」我诧异的回头,问她怎么了?她说:「这么晚的天,你怎就不知道送送一个单身的女士呢?」我这才察觉,她今天没有开车,忙连连的抱歉。
那是我第一次去她的家,北京东边的一处涉外公寓。房子大大的空空旷旷,家具简单实用,唯一彰显女主人爱好的是随处可见的一些小摆设,一尘不染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各个地方。
沙发很大很舒适,坐了一会儿便有种昏昏欲睡的欲望,我强睁着眼睛准备告辞。说实话,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让我有些不自在,尤其是在陌生的她的家,更让我压抑和不安。
可她不许我走,她说这屋子静得怕人,让我多待一会儿添点儿人气。我调侃地说我真不想走,但万一被人堵在了屋里我是百口难辩。她又用她那不大的眼睛挖了我一眼,说你想得到挺美,她说她这里连条狗都没来过,你跟谁去辩啊。
这么一说,我稍稍的放了心,四平八稳地倚在了沙发上。
她又拿出了一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葡萄酒,用个硕大的杯子端了递给我。
我没敢喝,怕被沿途的警察擒获,推辞了一下,看着她自己优雅的一口口地品。
电视里放着一个很着名的电视剧,我们边聊边看得津津有味,不时地评点一番,甚至还为某个女主角或男主角的长相争来争去。
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成了裙子,肥肥大大的那种,喝着喝着就很随便地把两条光腿翘上了面前的茶几,一双白白净净的小脚丫叠放着,兴趣盎然之时还左右的乱晃,晃得我心摇旗动。
慢慢的,我的眼神开始长时间的在那双脚丫上瞟来瞟去,那地方白皙粉嫩没有一点岁月的痕迹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看得出来她是个很在乎细节的女人。似 一个女友离开了,这段时间心情很是不好。于是,写下此文,算对自己做个交代。
此篇不是文学作品,是我的亲身经历。不过,诸位愿意当文学作品去看,我也无所谓。
之所以发在了这里,是因为很多朋友发来短信催更,我想做个解释。版主要是觉得不适应本版要求,随便挪好了。
就在上个月,北京接连下了两场大雪,铺天盖地的。我记得那几天还很兴奋的,望着白茫茫的一片,还欣喜若狂的约上几个好友守着火锅喝上了几杯。
大雪过后,冷得渗人,正好手头工作不多,便托病耗在家里猫冬。那天闲来无事,便想起了她,突然发现似乎有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,隐隐得便有些不安。
其实,我很少主动打电话给她,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无法确定她是否方便接听。一般是她打来给我,双方约个时间,或者某个餐厅,或者直接到某个酒店。
曾经,她联系我很频繁,那些日子她老公不在国内,几乎隔上两天她便会约我。后来,间隔的慢慢长了,因为她的那个丈夫已经固定的在国内的公司上班,这让她再没有充足的时间,但一星期总会联系我一次,即使不见面也会互相问候一下。这个习惯,一直保存到现在。
可是,那天我感觉到不安,是因为,我几乎有半个月没有得到她的任何消息了,这很奇怪。但道理来说,以我们现在的感情或者基于她对我的了解,即使她厌倦了这种掩掩藏藏的接触,也完全会找个理由说明一下,或者,根本不需要理由,只是对我说,我们分开吧,我一样会轻松地放手。总不会就这么突然的掉头而去,这不是她的性格。
于是,壮了壮胆子,我拨了她的手机。
第一次响了若干声,没人接听。隔了一会,我重又打进去,还是没人接听。
我想,她应该是不方便吧,虽然有些气馁,但好歹手机没关,应该没什么事情。于是心里坦然了一下,打算着明天再打,或者,她看到会回过来。
正想着,电话响了,一看来电显示,正是她。
高兴地摁了接听,还故作俏皮地说了声:「hello!」正打算叫上一声「宝贝儿」,那里面传出来的声音,却让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那是个陌生的男人,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,声音很低沉。
当时我的感觉就是:「坏了,莫非东窗事发了?」我猜,这一定是她那个英国老公。
果不其然,正当我脑子飞快的想着托词的时候,那边主动报了家门,说是她的老公,问我:「是xx的朋友么?」我有心想说打错电话来着,但当时脱口而出的竟承认了。下意识的,我想了解一下状况,如果真的被他发现了,我觉得我不应该退缩,起码,不能都让她一人承担。
但他接下来的话,更让我吃惊,直接将我打进了地狱。
他说:「她走了。」我傻呵呵的还在问:「她去哪了?」他说:「她去了天堂。」他的话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在开玩笑,心说,老外还真是幽默,不是很熟也敢开玩笑。我记得我当时还打趣的说,去了天堂她也应该给朋友电话啊。
他似乎听出了我的调侃,又重申了一遍,很郑重其事的说:「她走了!她离世了!」我终于反应了过来,张着口半天没说话,过了好久,我问:「真的?」他说:「真的!前些日子出了车祸,那天下了大雪,她的车在郊区翻进了山沟。」我还是不敢相信,活生生的人怎么就说没就没了?我颤抖着追问,他仔细的说了缘由。
他说,她的妹妹来了北京,她们一起出去玩,遇到雪的那天本来应该不回来的,但估计是觉得雪天开车很是浪漫,便义无反顾的上路了,结果因为路滑能见度不好等原因出了事,一车四人无一生还。
她的妹妹我见过照片,一个还算不错的阳光女孩,可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