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(2 / 2)

举例论证,有理有据。

“这是我初中三年,中三年,大学四年待在家的时间。考结束后,我成为京城那一届的考状元,大一之前的三个月我都在当家教,没回过家,挣够了我的生活费。所以池家在我身上费过什么力?打小他们就为池潇潇请家教,甚至为了池

潇潇的人身安全,让我去学跆拳,我又欠她什么?”

表格列得太详细了,简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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